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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新和雅学子】预防校园欺凌 辨识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胡波


防止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弘扬健康向上的风气,营造校园教书育人的清新环境,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我校邀请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殷茹检察官走进校园,援引正在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震动心灵的校园安全讲座。

首先,殷茹检察官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从家庭、学习、社会多层面剖析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用经典真实案例警示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普及了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学生应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其次,告诉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时与同学友好相处,注意言行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能敏锐察觉危险;如果遭受校园欺凌,也不要害怕,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及时报告,依法维权。

最后,殷茹检察官提醒同学们发现他人遭遇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报告或向警察求助,采取最有效的应对措施学会向周围的人求助的同时,也要避免激怒对方从而使自己蒙受更大的伤害。确实孤立无援时,要学会迁回,以退为进,机制逃离。

通过这场讲座,我们切实了解了正当防卫、校园欺凌的含义、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和预防措施。殷茹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刑法》第二十条中正当防卫条款的限制条件,以及现实生活中的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厘清同学之间的见义勇为、故意伤害、校园霸凌与正当防卫的界限,指导同学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在面对外部伤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并对刑事责任年龄、紧急避险、预防性侵害等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呼吁同学们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伤害。

在讲座的最后殷茹检察官呼吁,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可以学会宽宏大量,学会尊重别人,同时做错事情的时候学会道歉。在恨的地方,播种爱;在伤害的地方,播种宽恕;在怀疑的地方,播种信念;在黑暗的地方,播种光明。这样,我们一定能够拥有一片宁静的校园拥有一个和谐的班级拥有一份珍贵的友谊拥有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此次法治讲座把电影热点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中,以法律的力量滋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撰稿|韦煜

摄影|梅婧娴

初审|蒋晓燕

终审|倪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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