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教研组、教职工: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6〕1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的校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班主任:天宁编制的现任班主任。
(二)德育先进工作者:天宁编制从事德育管理或研究的人员。
二、评选人数及名额分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本次拟推荐优秀班主任1名、德育先进工作者1名参加常州市评选。
三、评选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1。
凡违反《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或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候选人一票否决: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以教谋私,从事有偿家教;
3.所带班级学生有违法犯罪等情况;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
四、评选方法及程序
1. 自荐、年级推荐、行政推荐。
2.在自荐、年级推荐、行政推荐人选的基础上,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全校张榜公示一周后,若无异议,报送至市教育局参评。
五、工作要求
1.无论是自荐、年级推荐、行政推荐人员,均需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3)一式二份。
2.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提供班级建设创新案例(要求有过程描述、理论分析和经验提炼,1—2个)和典型经验及相关的论文、论著(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
3.已获得2005、2007、2009、2011、2014年度常州市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教师不参与申报。
4. 推荐表请报送政教处黎卫平班主任处,报送截止时间为06月05日。
附件:
1.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2.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3.常州市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
2016年05月2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