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工:
根据常教人﹝2016﹞12号、常教工﹝2016﹞3号文件精神及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做好市、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市、区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评选范围
(一)市级
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局属各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已获得过同级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评。
2.优秀共产党员
全区局属的党组织、在职中共正式党员和党务专(兼)职干部。原则上被评为市教育系统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不再参加同类别奖项评选。
3.常州市师德模范
局属各单位在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特别要注重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中青年教师。
(二)区级
天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局属各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以上,或师德高尚、事迹感人,或投身课改、引领发展;或承担项目,勇于创新;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上作出显著成效的教育工作者。已获得过同级荣誉称号人员不再参评。
二、推荐和评选名额
根据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关于做好市、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我校可推荐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天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常州市师德模范候选人3名,常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三、推荐对象
天宁分校在编教工
四、推荐条件
(一)市级
1.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主动参加服务群众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务群众事迹突出,在师生中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勇于抵制不良风气和违法乱纪行为,积极增强社会“正能量”。
3.常州市师德模范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有所建树,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4)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6)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区级
天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且近5年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受到区级及以上奖励或嘉奖。
3.在教学改革、减负增效、师德模范、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较好,并在某方面成绩突出:局属各单位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5年以上,
(1)师德高尚、事迹感人;
(2)投身课改、引领发展;
(3)承担项目,勇于创新;
(4)教学突出,成效显著。
五、推荐、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
申请者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
2.学校推荐
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小组根据分配的名额,结合个人自荐情况,择优推荐。
3.公示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人选相关材料。
六、相关要求
1.申报办法
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模范人员统一直接先申报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区教育文体局评审小组组织评选,择优推荐26名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和8名常州市师德模范;30名优秀天宁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2.材料报送
请自主申报教工于4月19日下放前(过期不予受理)将审批表的纸质稿(正反打印)报送到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wangsh1975@{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
2016年4月
自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