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第九届教代会代表推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和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建设在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参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使学校教代会代表能更好地反映全校教职工的意愿,做好联系广大教职工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带领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第九届教代会代表推选方案:
第一条:教代会代表应具备条件
1、本校区在编在职教职工中的工会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做好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教育集团核心工作为己任,与学校中心工作保持高度一致。
3、在学校教育教学中起骨干作用,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关心教育集团的整体与长远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
5、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能热心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事,能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受大家拥护,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学校教代会代表组成、比例与产生办法
按照我校在职在编人数,核定25-30%名额。在天宁校区工作的在职在编以教研组、行政组及教辅后勤组为单位,分别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化、史地、政治、体育、音美信息、党政工、教辅后勤),编制在天宁分校,目前正在集团内交流的教师,直接按照25-30%比例推选产生。教代会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在各组内以票数多少产生,并报学校工会、校长室,并进行公示。
第三条:教代会代表的职责和权利
1、带头执行党的方针与政策,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以维护教育集团声誉与利益为己任。
2、积极参与学校工会的各项会议,听取校行政、工会有关报告和各项议题,并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校行政民主评议。
4、密切联系本组的教职工,听取他们的心声,并及时向工会和学校领导反映,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条:教代会代表任期
本次教代会代表任期为三年,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教代会列席代表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代会精神,因受教代会名额的限制而未被选为代表的学校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校工会委员等,经学校工会委员提名确定,可列席大会。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天宁分校工会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组 别 |
人数 |
比例 |
名额 |
语文 |
11人 |
25-30% |
3 |
数学 |
9人 |
2 |
|
英语 |
10人 |
3 |
|
物理 |
5人 |
1 |
|
生化 |
7人 |
2 |
|
史地 |
6人 |
2 |
|
政治 |
4人 |
1 |
|
体育 |
4人 |
1 |
|
音美信息 |
7人 |
2 |
|
教辅后勤 |
5人 |
1 |
|
党政工 |
11人 |
不得超过全体教代会代表人数25% |
7 |
河海校区 |
3人 |
25-30% |
1 |
24中校区 |
17人 |
5 |
|
总计 |
99 |
|
31 |